作為弱勢證人的聲帶-司法詢問員
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個在訴訟過程中,默默無名但又非常重要的協助者,為了避免性侵害案件的「弱勢證人」──也就是年幼或有智能障礙的被害人──證詞受到誘導失真而無法釐清事實,立法院在 2015 年修正了《性侵害防治法》,新增第 15 條之 1 的「司法詢問員」制度,並在 2017 年正式施行。
在性侵害案件中,當心智障礙的被害人及兒童被害人進到司法程序,和一般人在反應上一定有所不同
司法詢問員的存在能夠協助弱勢證人在司法程序中更正確地被理解與傳達。
而司法詢問員的角色對於司法程序上的定位到底為何?是否類似通譯的角色,連結司法官與被害人之間的溝通橋樑;亦或是法定證據,依照司法詢問員自身特別知識、經驗,就特定程序加以鑑定的鑑定人,或是,如果是要其回答在擔任司法詢問員時,觀察弱勢證人回答問題時有無疑慮、恐懼或遲疑這樣的情形,那應該就會是單純的證人身份。
雖然目前司法詢問員的角色在司法程序中的定位可能尚無定論,但至少對於被害人來說,司法詢問員可以說是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也能夠在冷冰冰的法律程序中,對被害人伸出溫暖的手,帶領他們說出事實真相並且不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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