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的也會造成傷害!數位性騷擾納入行政院關注重點
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今年1月所發布「2021性別圖像」,
內容統計了2019年數據
在兒少性剝削案件情形,
將近7成案件是運用網路來進行
其中以「網站」(含社群網站)為最大宗,佔總比例37.7%;
其次「通訊軟體」,共27%;
最後則是「其他平台」,約4%。
而在性騷擾防治法申訴案件情形,
相較於實體場域,
性騷擾發生場域在「虛擬環境-科技設備」
(例如網路通訊、手機簡訊等)高達122件,排行第二
無論是去年南韓「N號房」事件,
或是「AirDrop 癡漢」的不雅照騷擾事件,
全球都在發生各種新興態樣的網路性犯罪。
網路除了便利、即時、快速、匿名,更具有資料永久存底的特性,
對於非自願私密照外流案件的當事人,如同永遠無法逃脫的夢魘
藉由行政院這份統計結果以及文章分享,
呼籲大家請不要認為「虛擬的就不會造成傷害」
重視網路問題,了解網路安全防護機制,
會是保護自己和身邊親友的第一步!